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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店“不活跃商品”管理规则
首次发布时间:2023年8月11日
首次生效时间:2023年8月18日
各位商家:
为进一步加强微小店商家的商品品质及效率管控,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现制定微小店“不活跃商品”管理规则,本规则生效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并长期有效。
不活跃商品定义:商品创建超过365天(含)且近365天内无成交的商品。
处置措施:对于不活跃商品,微小店将采取屏蔽、下架、删除等处置措施。
补充说明:微小店对于不活跃商品的管理是为了促进商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发布商品,被处置的不活跃商品不构成对商家的处罚措施,微小店亦将根据类目商品的活跃情况做酌情处理。
本规则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2023年8月1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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