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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开放能力协议
【审慎阅读】感谢你使用 “支付开放能力”。本协议由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高汇通”)和你共同签订,具有合同法效力。为合同之目的,你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你应重点阅读。本协议通过在线方式签署,一经你勾选/点击确认即代表合同完成签署。除非你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你应立即停止操作。
第一条 “支付开放能力”是基于高汇通资金处理能力推出的一款产品,即转账到高汇通账户和银行卡的资金处理能力,可用于高汇通商户和高汇通商户、高汇通商户向个人用户的资金结算,如高汇通商户给个人用户发放佣金、企业结算货款等。
第二条 商户接入准入条件:
1.已认证且认证信息完整,且认证主体为非个人;
2.商户号状态正常,通过系统校验;
3.商户主动勾选签署本协议;
4.其它认为有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签约信息如下:
1.签约双方:高汇通和商户;
2.签约有效期:一年,自签约之日起;
3.是否自动续约:是,除提前1个月明确拒绝。
第四条 产品功能如下:
1.转账到商家账户余额;
2.转账到个人账户余额;
3.转账到银行卡。
第五条 为了你的交易安全,我们会进行限额:
1.单笔额度:转账给个人账户,单笔最高5万元;转账给企业账户,单笔最高10万元。
2.日额度:初始额度为 200 万元,即每日最高可转200万元。
3.月额度:初始额度为 3100 万元,即每月最高可转3100万元。
请知晓:以上协议中的限额5万、10万等数额由于计算协议与风控策略的关系,不是完全精确值,金额仅做参考,请不要依赖此金额做系统处理,应以接口实际返回和查询结果为准。
第六条 到账时间:
1.转账到商家和个人账户余额为即时到账交易,无需经过交易结算流程。
2.转账到银行卡为T+1到账交易,无需经过交易结算流程。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处理结果为准。
第七条 本产品收费标准:
1.转账到商家和个人账户余额免费
2.转账到银行卡,按交易金额的0.1%进行收费,保底0.1元,单笔封顶25元。
如发生退单等类似情况的,已收取的费用不退还。
高汇通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来调整收费标准,当然高汇通会通过高汇通官网(www.gaohuitong.com)或你的账户后台进行公示。
第八条 你郑重承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以下任一事项,如有发生则有关第三方或高汇通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均由你方承担,并且高汇通有权随时、未经提前通知、无条件同时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调单查询、锁定交易、暂缓到账、锁定提现、冻结账户资金、拉入“不诚信名单”、解除合作、上报公安机关等:
1.直接或间接参与欺诈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高汇通商户数据和资金的;
2.经营或财务状况恶化,无法为高汇通或商户提供应有的对接系统服务的;
3.无理拒绝或拖延高汇通合理的查询和监查要求的;
4.进入破产程序、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监管机构终止你方业务运作的;
5.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现、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的;
6.阻止或妨碍商户使用高汇通支付服务进行交易的;
7.帮助商户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或提供非法服务的;
8.帮助商户提供质量低劣产品或服务的;
9.经有权机关认定无相关营业资格的;
10. 出现风险事件或经甲方判断交易异常的;
11.以高汇通或高汇通代理商的名义拓展合作伙伴或代理的; 12.未经甲方同意,使用“高汇通”或“有赞支付”的品牌和LOGO的;冒用高汇通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3.接入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申请接入高汇通支付;
14.采集、留存商户和消费者的帐户密码、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磁道或芯片信息、受理终端主密钥、身份证书、人脸信息、指纹信息等敏感信息的;
15.进行交易处理时未经高汇通同意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高汇通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高汇通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的;
16.直接或间接从事资金清算或结算服务,将业务进行转包、转让;截留商户结算资金进行二次清算的;
17.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核心业务;
18.误导商户、虚假宣传、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主动进行或协助商户或持卡人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赌博、电信诈骗、交易分单等违法经营行为,出现虚假申请、侧录、恶意倒闭等严重风险行为。
19.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高汇通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0.其他侵犯高汇通权益、违反监管政策、行业自律规范及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高汇通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变更或修改本协议,高汇通在做出上述变更或修改之前将在高汇通官网(www.gaohuitong.com)或你的账户后台公示,但不另行个别通知。如高汇通进行上述变更或修改后你继续使用的,则视为你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该变更或修改,若你不同意,则你应主动立即停用本服务。
第九条 你在使用支付开放能力时,你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含个体户)。如不具备前述条件的,你应立即终止开通和使用本服务。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是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第十一条 本协议适用中国地区之法律,若因本协议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专家顾问将在 10 分钟内致电,请注意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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